经常会有人问我一个问题:律师到底有没有用?
每当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其实很难给出一个简单的答案。
因为刑事辩护中的因果关系,从来都不是一对一的。
律师的工作能够影响结果,但绝不是决定结果的唯一因素。
一个案件最终会走向哪里,除了辩护工作本身,还受到证据情况、案件背景、办案人员认知、司法政策以及许多客观因素的共同影响。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不了解刑事辩护的人,容易产生一种误解。
如果结果没有达到预期,就会认为律师没有发挥作用。
但现实往往比这复杂得多。
最近办理的一个案件,就让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是一个涉案人数较多的单位犯罪案件。
当事人在公司里挂着较高的职务,但随着深入了解后我们发现,他的实际职责与案件核心业务之间存在明显距离。
由于公司架构特殊,加上部分同案人员的陈述,在案件最初阶段,他被塑造成了一个职级很高、获利很多、作用很大的核心人员。
也正因如此,他被批准逮捕。
介入案件以后,我们把大量精力放在梳理他的真实地位和作用上。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大量材料,详细论证其实际工作内容、权限范围以及与核心业务之间的关系。
当时做这些工作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会不会产生效果。
因为很多辩护工作都是如此。
你不知道哪一项工作最终会被采纳,也不知道哪一份材料会在未来某个时间节点发挥作用。
但该做的工作,依然要做。
后来,我们得到消息,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办案机关专门对当事人进行了一次新的讯问。
直到阅卷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份讯问笔录几乎是针对我们所提交内容进行的专项核实。
而在整个案件中,只有他一个人拥有这样一份对自己相对有利的笔录。
我无法确定,这份笔录最终会对案件产生多大影响。
也无法证明,如果没有提交那些材料,这份笔录就一定不会出现。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
如果当初因为觉得希望渺茫而放弃这些工作,那么这次机会一定不会出现。
这也是我一直强调的一个观点。
辩护工作很多时候不是寻找奇迹,而是在创造可能性。
希望往往藏在那些最不起眼的基础工作里。
前段时间,我还办理过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涉案人数二十多人。
最终宣判的时候,我的当事人获得了缓刑。
从结果上看,已经算是不错的结果。
但我心里其实并不轻松。
因为经过比较后我发现,他距离不起诉名单只差一个名次。
排在他后面的人,最终获得了不起诉处理。
那一刻,我很难说到底是工作还不够,还是其他因素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因为从辩护角度来说,该做的工作都已经做了。
该提交的材料提交了,该争取的机会争取了,该表达的意见也表达了。
可案件最终的结果,依然不完全由律师决定。
这就是刑事辩护里的因果关系。
你可以影响它,却无法完全控制它。
前两天,我去看了一场拳击比赛。
其中有业余比赛,也有职业比赛。
看完以后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
真正决定比赛胜负的,往往不是那些花哨的动作,而是最基础的东西。
重心是否稳定,出拳是否精准,力量是否能够有效传导,这些看起来最普通的基本功,反而决定了最终结果。
刑事辩护其实也是一样。
很多人关注的是庭审上的精彩发言,是某个出人意料的辩护观点。
但真正影响案件走向的,往往是那些看起来最普通的工作。
一次阅卷。
一份证据分析。
一个细节核实。
一份补充意见。
它们平时并不起眼,却有可能在关键时刻成为改变案件走向的重要因素。
所以这些年下来,我越来越相信一件事。
辩护工作最重要的,不是赌运气。
而是把基础工作做得足够广、足够深、足够扎实。
至于最终哪一份努力会开花结果,也许谁都无法提前知道。
但至少,当结果到来的时候,你可以坦然地说一句:
我已经尽到了全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