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某中院参加了一场二审。这起案件是一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的延续。一审时,经过辩护,法院没有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量刑,而是在法定幅度内作了下调处理。坦率说,这样的结果已经不容易,但在我看来,仍然偏保守。因为案件本身存在不少问题,如果再大胆一点,量刑本可以继续往下走。也正因如此,三名被告人都提出了上诉。但从我对当下司法运行逻辑的理解看,二审改判的空间,其实比想象得要小。
尤其是在一审已经作出一定让步、案件存在瑕疵但不构成"硬伤"的情况下,大概率会倾向于维持。基于这样的判断,我把风险、预期和成本都如实告知了家属与当事人。沟通之后,决定由何律师主说,我退居二线。这场庭审,给我留下了三个印象。第一个印象,是人性的反馈有位被告人的父亲一见到我,就主动上前握手。我当时有些意外,因为我并不是他儿子的辩护人。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一审时我在庭上回怼过检察官。
那次庭审中,检察官为了论证从重量刑,竟然拿"涉及高校学子"和"普通食品安全案件"作区分,话里话外仿佛在说,不同人群的生命价值可以有高低之别。那一刻我确实很难接受,当场回应:所有人的生命价值都是平等的,买驴肉火烧的人,难道就不是人吗?可能正是这句话,让家属一直记到了今天。第二个印象,是后辈的成长何律师曾是我的助理,这次看他独立完成质证、发问和辩论,我能明显感觉到,她已经成长了很多。
虽然还有一些细节需要继续打磨,但扪心自问,在和她差不多年纪的时候,我未必比她做得更好。第三个印象,是二审辩护策略的选择庭审中,被告一和被告二之间存在很强的利益冲突。尤其是被告一,明显试图通过重新塑造主从犯地位,来争取更有利的位置。可问题在于,二审的重点,通常不是重新展开一场完整的事实审,而是围绕程序、罪名认定和量刑进行有限审查。这个案件真正更值得发力的,其实是销售金额的认定,以及同案犯之间量刑是否均衡。
若把大量精力都投入到内部主从之争,某种意义上,反而容易让出庭检察官变得更轻松。所以,一审和二审,打法并不一样。看清这一点,才知道什么该争,什么该放。很多时候,辩护不是把所有问题都铺开,而是要在有限空间里,抓住真正影响结果的那个点。旁听一场庭审,看到的不只是输赢。有人性的回响,也有后辈的成长,更有对程序和策略的再次确认。对刑辩律师来说,见贤思齐,看到好的地方去学习,看到不足的地方去修正,这本身也是办案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