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了一趟南京。
这座城市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大学四年的时光都留在这里,所以每次下高铁的时候,都会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那些曾经的人和事,总会不经意间浮现在脑海里。
天气也很好。
还没有真正入夏,穿一件衬衫刚刚合适。
按照原定计划,我去看守所完成了一次会见。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离开的时候发生的一段小插曲,却让我有些感触。
事情其实很简单。
这位当事人刚被采取强制措施不久,家属此前从未经历过类似情况,因此掌握的信息非常有限。
到达看守所后,我先向窗口工作人员了解了当事人涉嫌的罪名。会见过程中,我又专门向当事人进行了核实。
结果让我有些意外。
当事人居然说不清楚自己涉嫌的具体罪名。
他告诉我,被带走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别人让签字就签字,很多文件甚至没有来得及仔细看。至于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是什么内容,他也记不清了。
后来想了半天,才勉强报出一个罪名。
但那个罪名,连我都从来没有听说过。
仔细想想,其实也不奇怪。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面对突然到来的刑事风险,很少有人能够保持绝对冷静,更不要说完整记录每一个细节。
但对于律师而言,这些细节却非常重要。
因为不同罪名对应着不同的立案标准、证据体系和侦查方向。刑事辩护从来不是漫无目的地猜测,而是建立在准确事实基础上的专业判断。
所以会见结束以后,我又回到窗口,希望进一步确认当事人涉嫌的具体罪名。
当时已经接近下班时间。
窗口坐着一位年纪稍长的工作人员,看上去像是负责人。
我很客气地说明情况,希望能够帮忙核实一下。
没想到,对方有些疑惑地反问我:"他涉嫌什么罪名,自己不知道吗?"
随后又说:"这个事情你们不是应该去问办案单位吗?"
我耐心解释,因为介绍信上需要填写具体罪名,而家属手里没有相关文书,当事人自己又说不清楚,所以想再确认一次,避免把材料写错。
本来只是一次很正常的沟通。
但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我有些意外。
他说:"你们了解罪名,不就是回去查法条吗?律师收完钱不就行了,还了解这些干什么?"
听到这里,我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继续耐心解释。
无论是你们的工作,还是律师的工作,都有各自的专业要求。了解清楚案件情况,才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工作,这既是职业责任,也是职业操守。
后来,他虽然看起来并不太情愿,但最终还是打开电脑,帮我核实了相关信息。
从结果来看,他还是帮助了我。
所以我并不反感他,也不怨恨他。
真正让我感慨的,其实是另外一件事。
为什么律师认真了解案件、认真核实事实、认真开展工作,有时候反而会让人觉得意外?
似乎在一些人的认知里,律师的工作无非就是收案、会见、开庭。至于案件背后的事实梳理、法律分析、程序研究,好像都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事情。
但现实并非如此。
一个案件从接受委托开始,很多工作其实就已经开始了。了解罪名、研究构成要件、分析证据体系、判断侦查方向,这些都是辩护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很多时候,刑事辩护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恰恰是在这些外人看不见的细节里。
所以后来离开的时候,我一直在想。
也许误解本身并不可怕。
律师这个职业,本来就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偏见和误读。
重要的是,不要因为这些误解而放弃自己的专业标准。
别人怎么看,是别人的事情。
认真把案件办好,是自己的事情。
道阻且长。
但无论什么时候,认真工作本身,都不应该成为一件让人感到意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