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做刑事辩护,我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律师的工作不只是研究证据、提出辩护意见,也不只是写材料、开庭、会见。刑事案件里,律师还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引导家属情绪,帮助他们理解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之间的距离。

前几天有位同行跟我说,只有当自己的家人、身边的人,或者真正关心的人出事以后,才会明白刑事案件家属内心的煎熬。每天睡不好觉,反复等消息,反复担心结果。没有经历过这一切的人,哪怕是刑事律师,也很难完全感同身受。

所以,当家属提出一些对辩护未必有实质帮助的想法,甚至看起来有些"指挥"律师的时候,我们应当多一些理解。他们不是故意添乱,很多时候只是焦虑、无助,想抓住一切可能改变结果的机会。理解不等于迁就,包容也不等于放弃专业判断。律师要做的,是把他们从情绪里慢慢拉回到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上来。

有人问我,律师、当事人和家属之间到底应当是什么关系?我的理解是,首先应当是战友关系。战友关系意味着信任,意味着方向一致,意味着在关键问题上能够把后背交给对方。如果当事人一边委托律师,一边怀疑律师会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如果律师一边办案,一边担心当事人将来把不认罪的压力全部推给律师,这样的关系很难支撑复杂案件往前走。

家属和律师之间也是如此。家属、当事人和律师如果能够拧成一股绳,战略一致、沟通顺畅、执行高效,案件结果往往不会太差。当然,这不是结果承诺,而是说辩护工作至少能够发挥出应有的力量。相反,如果内部不断怀疑、摇摆、消耗,案件还没有走到关键节点,力量就已经散了。

刑事律师有时候也像一名老战士。家属第一次遇到刑事案件,不懂流程,不懂阶段意义,也不懂很多司法实践中的现实情况。律师除了办案,还要解释、引导、帮带,让家属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意义,什么只是情绪消耗。

所以,一个合格的刑事律师,综合要求其实很高。既要懂法律,也要懂沟通;既要敢于辩护,也要能够稳住当事人和家属。信任不是附属品,而是有效辩护的重要基础。案件要往前走,靠的不只是律师一个人努力,也靠所有关键参与者在同一个方向上形成合力。

本文为作者办案随笔,保留写作时的案件进展与观察。个案经历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