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刑事犯罪总量近年来呈稳中有降趋势,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减少。但与这一趋势相矛盾的是,许多人觉得身边"犯罪变多"的感受愈发强烈。这与最高法报告揭示的趋势不无关联:轻罪案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正高速攀升,其占比已突破刑事案件总量的 85%。为何轻罪激增?我想,绝非更多人"以身犯险"。从审前羁押率下降也可看出,大量未被羁押的嫌疑人最终被判处轻刑。背后可能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轻罪适用范围的实际扩张。
近年危险驾驶罪(醉驾)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都是案件量名列前茅的罪名,每年有数十万人因此获刑。我也注意到,司法实践对两罪的适用已呈现限缩趋势,例如对醉驾增加了不起诉的适用空间,对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要件及其他严重情节通过司法解释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定。二是法定犯时代的来临。传统的"自然犯"(如杀人、抢劫)大幅减少,而依托行政法规定的"法定犯"则激增。
这类犯罪并无天然的道德恶性,公众认知与法律界定之间存在巨大鸿沟,许多人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最高法报告未具体披露被判处轻罪的人员年龄构成,但根据我切身的办案体会,其中年轻人的比例应当是在逐年增加的。而在这些年轻人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因履行日常工作职责而获刑。对于仅履行职务的普通员工,司法应充分考量其主观明知程度与实际决策参与度。
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对 49.8 万件轻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释放了积极信号。但在实践中,酌定不起诉的适用仍显保守。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应敢于适用"不认为是犯罪"的条款,避免一刀切地入罪。我们社会的普法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仍然明显不足。除了电信网络诈骗,其他高发罪名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尤其是那些刚刚步入金融、电信、互联网等高危领域的年轻人。这些行业的员工面临的刑事风险,远高于一般行业。
我曾代理的北京某大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员工按公司流程操作却因"推定明知"而获罪;近期办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勤恳工作的员工因信赖公司而身陷囹圄。未来,还会有多少这样的"打工人",成为每年统计数据中新增的数十万罪犯之一?司法不应是冰冷的流水线。面对轻罪案件数量庞大的现实,我们更需多管齐下,将预防犯罪置于比惩治更重要的位置,并应尽早探索建立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以化解社会矛盾。
最重要的是,让法律成为公民行为的指引明灯,而非斩断年轻人未来人生的断头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