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着手机,听筒里传来法官清晰而专注的声音,我惊讶于她在周末居然主动电话询问我的意见。我们讨论的是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问题,20万与50万,2-7年与7-15年,一字之差,刑期天壤之别。这不仅是对案件的负责,更是对"人"的尊重——对当事人命运的敬畏,对法律公正的执着。回想审查起诉阶段,为了能与那位承办检察官沟通,我几乎使尽了浑身解数。电话?那几百个通话记录,绝大多数石沉大海,仅有的三次接通,也如同挤牙膏般艰难。

无奈之下,我甚至不得不走向控告申诉窗口,以书面形式正式申请约见——只是为了争取一个本应顺畅进行的职业对话机会!案件的核心——销售金额,却在检察官那边经历着"过山车":起初的40万,在认罪认罚协商当天临时调整为80万,起诉时又调整至50万……。据说对当事人的承诺也从最初的缓刑,最终改为当庭提出的6年。这种缺乏沟通、闭门造车式的办案,让当事人和我,无法针对性及时提出意见,只能被动接受一个又一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新版本"。

司法的公平正义,从来不是抽象的口号,它具象化为每一个办案人员对待案件的态度,对待证据的严谨,对待辩护意见的尊重,以及对待沟通的诚意。法官在周末的电话里,是在用行动诠释"兼听则明";而检察官拒接电话、回避沟通、金额随意变动,则是在用行为消解"偏信则暗"的警示。有人或许会说,案件太多,检察官太忙。我理解基层办案的压力。然而,"忙"从来不是拒绝沟通、敷衍塞责的正当理由。

恰恰相反,越是案件量大,越需要高效的沟通来厘清焦点、减少分歧、提高效率。同一个检察院内,我也遇到过主动来电、耐心倾听、认真采纳合理意见的检察官。他们的存在证明,"忙"与"沟通"并非水火不容。那位检察官的主动沟通,不仅高效解决了问题,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被尊重的权利,这份感受本身,就是公平正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暂且不论案件结果,就办案过程,我由衷地赞颂这位在周末仍为案件细节殚精竭虑的法官。

他的电话,传递的不仅是专业,更是对法律、对职责、对"人"的敬畏。而那位拒绝沟通、让金额"随心意"而动的检察官,他所损害的,正是由这无数细节构筑起来的司法公正大厦的根基。司法的权威与公信,正是在这一次次或开放或封闭、或严谨或随意的选择中,被塑造,或被消解。

本文为作者办案随笔,保留写作时的案件进展与观察。个案经历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阅读公众号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