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从北京出发,赶往内蒙赤峰办一起申诉案。申诉案件我接得很少——上一回我觉得有些空间,却因为短时间内调不到侦查卷,只好主动解除委托;再往前,还有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案子,当时一看笔录就知道几乎成不了,便也婉拒了家属。明知没什么发挥余地的案子,我很难硬着头皮往下做。我不愿仅仅提供情绪价值,虽然这是份工作,可总想干出点实实在在的来。有人劝我别太较真,别和自己过不去,更别陷进情绪里。
可干了十年律师,我发现我还是原来那个我——依然热爱刑事辩护,人生不就该这样"燃"着过吗?我始终希望,能通过律师的实质努力,一步步靠近公平正义。所以这次赤峰的申诉,我接了。从法律上看,它还有争取的空间,值得拼一把。更何况,当事人如此信任我。这是一个虚拟币交易平台被定为传销的案件,我的目标很明确:争取当事人无罪。平台本身正规,提供真实的虚拟币交易服务。程序上的疑问更多。
我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趋利性执法"下的"远洋捕捞"。案子蹊跷在三个关键角色:确定管辖的报案人、处置虚拟币并兑换为人民币的公司、以及出具鉴定报告的机构。三者缺一,案件都难以推进。而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都来自北京。这难免让人联想——业内所谓"配侦",往往如是。案发时间也巧,正在"远洋捕捞"被整顿前的高发期。硬伤虽多,想赢却不容易。原审的承办法官,如今已是这家法院的院长。
去调卷之前,我就想好了:如果他以院长身份阻碍我阅卷,我该如何应对。但幸好,这一幕并未发生。尽管花了整整两天,整个法院在明知我来意的情况下,依然依法配合我阅卷、复制了全部材料。这一点,他们做得确实到位——很多申诉,恰恰就倒在这第一步。关于虚拟币,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说。国内对它的声音大多消极,政策层面我也不乐观。这些就先不在这篇随笔里展开了,最近我会专门写写。眼下,卷宗在手,道路清晰。
我知道前方不易,但有些战斗,正因为难,才值得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