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通州区某开设赌场案"黄金 37 天"的最后一天,嫌疑人被释放了。释放文书上并未写明是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是"无逮捕必要",但人终于走了出来。这个案子,我在律师意见书中反复论述了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理由,对此我有专业上的把握。但案件由分局专案组侦办,属多人共同犯罪,当事人又位列一号,即便变更罪名,仍有判处实刑的可能。因此,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批捕的可能性原本不小。
能否不捕,一半看法律与事实,另一半,或许真的需要一点运气。而运气,似乎真的以某种温暖的方式降临了。我曾在《我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律师》里提到,嫌疑人的父母每次会见都会开车一小时,守在看守所外,焦虑却执着。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母亲早前因身体不适经人推荐去一家医院就诊,就在孩子被羁押的第五天左右,她竟在同一家医院的走廊里,遇见了本该在押的儿子——原来他因患病被临时带出诊断。
母子二人都是第一次踏入那家医院,却在那里获得了短暂的重逢。连管教都感慨,这样的事从未发生过。从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刻起,我就隐隐觉得,这个案子笼罩着某种难以言喻的磁场。当事人是幸运的。从案件背景看,检察官审慎细致,愿意认真审查律师提交的意见,并在关键处展现了担当。遇到一位专业而负责的检察官,有时比委托律师更需要缘分。我在最后一次会见后,再次补强了不逮捕的说理,而这份意见,最终被认真地听到了。
或许,在法律理性与证据裁量的缝隙之间,真的有一种力量能够悄然流动。那位母亲一次次守候的身影,那场不可思议的医院相遇,仿佛在提示我们:爱自有其路径,它能穿透高墙,也能触动人心。我始终相信专业与制度的力量,但这一次,我亦愿相信——是母爱,为这个案子轻轻推开了那扇门。愿当事人珍惜这失而复得的自由,从此踏实向前,不负这份奇迹般的眷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