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设定了到2030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从13个方面部署法律监督体系建设,附件列出21项重点任务和重要建章立制清单。〔1〕其中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及趋利性执法司法写入重点任务清单,与正在全国推行的专项监督形成衔接。该《规划》属于检察系统总体部署文件,具体权利义务仍以日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办案规则为准。
规划中的涉企执法信号
《规划》对刑事诉讼监督着墨颇多,要求全流程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全方位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涉企执法被作为重点领域单列,附件任务清单中明确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及趋利性执法司法。〔1〕上述措辞并非首次出现。2025年3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挂牌督办交办案件500余件。〔2〕2025年11月,最高检党组会专题听取专项监督工作报告,最高检负责人强调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3〕
《规划》将上述实践成果固定为制度方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已明确提出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3〕从专项监督转向长效机制,意味着相关办案标准和监督流程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固化为常态化制度。最高检正在研究起草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加强跨省涉企刑事案件法律监督机制。〔2〕
趋利执法的三个面孔
检察日报理论版2026年7月16日刊文,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归纳为三种典型表现,笔者据此分析其法律含义。〔4〕第一是滥用侦查管辖权。侦查机关依据极其微弱或次要的管辖连接点将异地企业纳入管辖,典型做法包括以小额甚至虚设的线索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或者在多个有管辖权的主体之间舍近求远、争抢管辖。企业所在地的侦查管辖权与案件事实之间缺乏真实紧密的联系,是判断是否违规的基本标准。
第二是对人强制措施工具化。刑事拘留和逮捕等羁押措施被用作迫使企业及相关人员缴款了事的筹码,实践中存在将变更强制措施与缴纳高额保证金或退赔款挂钩的现象,羁押必要性审查流于形式。〔4〕2025年11月最高检党组会明确要求,依法监督纠治涉企刑事挂案和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3〕第三是对物强制措施扩大化。侦查机关在权限、范围、数额和时限四个维度上突破法定限制适用查封扣押冻结,且未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某省侦查机关在未查明涉案资金数额的情况下,对一家物流公司及其5家关联公司的17个账户全额冻结,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4〕
涉企案件的管辖审查
跨区域涉企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辩护律师应第一时间审查侦查机关的管辖依据。重点核查犯罪地等管辖连接点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人为制造管辖点的情形。若管辖依据明显牵强,应在审查逮捕阶段即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64条规定,国家机关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协商不成的,提请共同上级机关决定。〔5〕辩护人可据此推动管辖争议的层级化解决,而非仅在实体层面做无罪或罪轻辩护。
强制措施与查扣冻的辩护切入点
对被羁押的涉企人员,辩护律师应主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重点说明不具备社会危险性的理由。若发现强制措施变更与缴纳钱款挂钩的线索,应留存相关材料并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反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条确立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的捕诉一体机制,〔6〕审查逮捕阶段的辩护意见对后续审查起诉同样有效,应尽早提交。
对企业财产被冻结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区分违法所得、供犯罪所用财物、善意第三人财产及合法经营收入,向检察机关提交权属证据和经营影响说明。《民营经济促进法》第62条要求的四个严格区分为审查提供了直接依据。〔7〕若冻结措施明显超出涉案标的,可援引该条要求限额冻结或解除超范围冻结。企业端应建立涉案应对预案,日常留存股权结构、资金往来和合同台账,一旦发生异地执法或查扣冻措施,上述材料是申请限额冻结和证明合法经营收入的证据基础。
注释
〔1〕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2〕《人民日报》2026年2月3日报道: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
〔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党组会听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情况报告》,2025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4〕《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检察日报理论版,2026年7月1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4月30日公布,主席令第46号),第64条。
〔6〕《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2019〕4号),第8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4月30日公布,主席令第46号),第62条。